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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履行合同是否也应缴纳印花税?

发布者:江海会计  发布时间:2017-04-18 09:20:48  阅读:4863次
内容摘要:  案情简介:税务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纳税(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)评估时发现,该企业签订的一份金额600多万元的购销合同因商品价格大幅下..
  案情简介:税务人员在对某企业进行纳税(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)评估时发现,该企业签订的一份金额600多万元的购销合同因商品价格大幅下降而未履行(义:实行职责) ,于是要求企业缴纳(pay)印花税(stamp tax)和滞纳金(Overdue Payment)。南通公司代办得到客户的一致赞许,我们承诺“以低廉的价格给予客户最优质的服务”,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“一站式”的立体问题解决方案。南通代理记帐的内容主要是代替独立核算单位办理记账、算账、报账等业务;代理记账的性质是一种社会性会计服务活动,是会计工作社会化、专门化的表现南通公司代办会计师队伍和政策顾问,熟知政府在财政、税收、工商、科技、外商投资等方面的运作和优惠政策,能够帮助企业在经济活动中规范管理,了解政策,合理避税,科学经营。南通代理记帐的对象是不具备设置会计机构、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的独立核算单位,如小型经济组织、应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等对此,企业提出异议,认为该合同已经作废,并未履行(义:实行职责) ,无需缴纳(pay)印花税(stamp tax)。

未履行合同是否也应缴纳印花税?

  税法分析(Analyse):《印花税(stamp tax)暂行条例》第七条规定,应纳税(即税收中的纳税人的执行过程)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。南通代理记帐的推动及实施,我们认为除了有关部门单位大力宣传以外,应当由税务部门牵头推动其实施。《印花税(stamp tax)暂行条例实施细则》第十四条规定,条例第七条所说的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,是指在合同签订时、书据立据时、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。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》规定: ;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,履行完税手续。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,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。 ;因此,该企业认为未履行的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的观点是错误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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